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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燃气体报警器可达到报警的浓度是多少?

更新时间:2022-08-09 点击数:706

根据《GBT 50493-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与报警设计标准》第5.5条“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置”:

  1、可燃气体一级报警整定值应小于等于25%LEL。

   2、可燃气体二级报警整定值应小于等于50%LEL。

  3、线性可燃气体测量一级报警整定值应为1LEL·m; 二级报警设置值应为2LEL·m。

  其中,LEL是英文lowerexplosion limit的缩写,表示可燃蒸气、气体或粉尘与空气混合物遇到火源时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(可燃蒸气和气体的浓度,按体积比计算)  )。

  可燃气体浓度过低或过高都没有危险。 只有与空气混合形成混合物或更准确地说,当它遇到氧气形成一定比例的混合物时,才会燃烧或爆炸。 由于空气比例较高,一般在监测可燃气体泄漏浓度时,需要监测从极低浓度到最低爆炸下限的体积浓度值,即测量范围为0~100%  LEL。

 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值一般在仪器中预先设定。 根据国标规定,可燃气体一级报警整定值不高于最低爆炸下限25%LEL。 因此,国标规定的气体报警器的报警值为上限,只要不大于这个上限,都在合理范围内。 当然,从专业和实用的角度来说,可燃气体的报警值不宜过低,因为它容易出现误报,因为过低可能与检测错误相冲突。 至于每种可燃气体的具体爆炸浓度下限,其实可以参考GBT 50493-2019中的附录A:普通易燃气体和蒸气的特性,其中不仅包括普通易燃气体和蒸气的爆炸浓度(  V%)上下限,以及沸点、闪点、蒸气密度等参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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